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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的改革“困难重重”,电子商务法任重而道远。
发布人:dapeng发布时间:2019/5/6 10:45:00

          

在历年电商大战气息的熏陶之下,电商界的“二选一”已人尽皆知。

“二选一”是指在电商促销活动中,一些电商平台为了保证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商家只能在一家平台参加促销。

此前,电商平台之间的“二选一”多发生在双11、618等网络购物大促这些关键节点,但近来电商行业的“二选一”却呈常态之势。

“二选一”事件频发

4月2日,网红店主“赵大喜”微博发文《请停止你们的盗窃行为!》,称拼多多“大喜服饰旗舰店”店铺信息及货品均为“假冒”。而就在当晚,一名为“PDD乐福”的拼多多小二在微博回应称:“赵大喜”遭遇二选一,被要求关闭拼多多店铺,且被迫表态“离开原因是‘因为山寨假货’”。他强调,拼多多有数千商家正在遭遇强制“二选一”。

而这只是近一个月以来,数次“二选一”事件中较为引人关注的其一。这一切,都是发生在全新的《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之初的当下!

今年1月1日才正式实施的《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五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站在法律规范的高度给出了明确答案。

就4月2日的事件来看,当事方拼多多和淘宝方面虽然都没有官方正式的信息放出,但这已不是重点。一直以来,电商平台搞“二选一”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不过是每年一到促销节点,一些电商平台就会传出类似举动,各方互相指责,一团混战罢了。

原本,在《电子商务法》实施后,各方都认为这一现象会大幅减少,而这种从固定节点往常态化发展的态势确实让人们大跌眼镜。

平台或已失开放之心?

其实,“二选一”并非电商原创,互联网圈早已流行过。

国内互联网史上动静最大的“二选一”事件是发生于2010年的“3Q大战”。当时腾讯发布公开信称,将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引起舆论一片哗然,随后在相关部门强力介入下,才停止这种互相伤害的行为。其后腾讯痛定思痛,实施全面拥抱开放战略,并迎来了业绩的迅速增长。

开放,是互联网产业高速发展的基石,中国电子商务产业的超高速发展也受此惠及。

这缘于当下随电商市场日渐成熟,电商行业逐渐从流量扩充期进入存量竞争期,一些电商平台已经占据明显的市场优势地位,在和入驻商家的谈判中力量悬殊。一些电商涉嫌利用优势地位,对商家的经营行为进行限定,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

或许,强势的平台在“二选一”会在流量上有短期的利益。但长期来看,即便是进入存量竞争期,电商平台更不该忘了开放合作的初衷,而应以更加包容的心态,把精力放在改善服务上,靠购物体验培养消费者黏性,形成平台、商家、消费者多赢的局面。

电商产业想要健康发展,跨平台开放合作是大势所趋,任何平台都不应该逆势而为。

“二选一”最终伤害了谁?

电商行业的这种“二选一”对谁都没有好处。说白了,这是巨头思维下的垄断心理作遂。但大搞“二选一”的电商平台从中受益了吗?

这种看似在促销期间集中爆发流量,其实仅仅是一点纸面业绩的美化。平台之间进入报复性的循环,最终结果只是此消彼长的零和博弈。与其说是竞争,不如说是赌气。

在这种谁都不讨好的“闹剧”中,消费者受的“伤”最为直接,促销优惠不能公平地惠及大众,由此产生的反感可能比实际经济损失更大。毕竟,没有人愿意被不公平地对待。而网络商家对此也不满意,“二选一”只是电商平台为了避免流量分流的单边措施,对网络商家没有任何益处。

可以看出,电商平台“二选一”可谓害人害己,不仅对商家、消费者造成了伤害,而且对于平台本身而言,从长期影响来看,引发舆论互相呛声,进而导致电商行业整体社会评价降低。这是中国电子商务“野蛮生长”时代的幼稚产物之一,与制售假劣商品之类的急功近利一样,与行业当前的发展阶段不兼容。

为何法律禁止不了“二选一”?

对于愈演愈烈的电商平台”二选一“现象,行业也在呼吁用法律法规手段来彻底解决这个顽疾。

2018年6月出台的《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对电商明令禁止“二选一”。在此之前,2015年9月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7号公布《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明确指出,从10月1日开始,电商平台不得“限制、排斥平台内的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第三方交易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麻策律师此前也曾表示,电商行业存在的“几选一”,那是一种极不合法亦不合理的商业安排。

而最为重要的法律就是2019年1月1日出台的《电子商务法》,明确对于电商平台的”二选一“行为说”不“。

不过,即便是这样,“二选一”的情况仍旧是屡屡出现,为何法律禁止不了电商平台的“二选一”?

其实,这方面最大的难点就在于取证。一方面,平台方自然不会承认强迫商家二选一。另一方面,商家又怕得罪平台,不敢发声。而对于被抵制的平台方,又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不方便请求行政和司法机关的介入,最后只是打口水仗,不了了之。

由此可见,尽管各界对于电商“二选一”这个行业陋习深恶痛绝,但这种现象屡禁不止,背后主要牵涉到电商平台的市场利益,而在法律解决阶段,取证难又成为了一个关键因素。因此电商平台之间要完全杜绝”二选一“现象,不仅要破除各方利益的藩篱,也要在法律层面进一步细化操作细则。就此而言,在当前阶段要对电商”二选一“进行彻底根治,这项工作可谓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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